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持续保障学校正常秩序,不能有丝毫大意,必须把思想紧起来,让工作实起来。
中新网5月15日电 国务院台办15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民进党当局新“执政”团队中不少人“台独”色彩浓厚,包括若干清单在列“台独”顽固分子。有分析认为,未来一个时期“台独”风险继续走高,台海形势将更趋复杂严峻。请问大陆方面对此有何因应措施?
对此,发言人陈斌华表示,一段时间以来,民进党当局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拒不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指使纵容“台独”顽固分子公然宣扬“两国论”,大肆勾连外部势力谋“独”挑衅,蓄意挑动激化两岸对立对抗,粗暴阻挠限制两岸正常交流交往,不断推高台海形势紧张动荡。
陈斌华强调,“台独”分裂背弃民族大义、背离民心大势,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此,我们决不容忍、决不姑息,决不会听之任之。对那些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的顽固分子,国家将出台法律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
陈斌华指出,国家出台惩“独”法律措施,针对的是极少数“台独”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台湾同胞。希望广大台湾同胞坚守民族大义、顺应历史大势,认清“台独”分裂的极端危害性,坚决抵制、反对任何“台独”分裂行径,以实际行动守护台海和平稳定、维护自身安全福祉,与大陆同胞携手共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美好未来。 【编辑:刘湃】
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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